一、评定成果范围和等次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成果评定受理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
(二)评定等次
本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定设:优秀年度成果(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优秀青年成果、优秀普及成果。
其中,优秀青年成果和普及成果等次等同年度成果(一等)。青年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申报人年龄应在40岁以内(1985年1月1日及以后)。
二、申报限额
本届评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名额为年度成果奖10项,青年成果奖5项。
三、申报流程
(一)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和评定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材料至科研处。系统已开通,老师们可以通过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s://jyt.henan.gov.cn/sk/)登录进行申报。
(二)个人申报通道将于2025年8月27日18:00关闭,申请人须按时填写并提交《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纸质版一份交科研处。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所在页的扫描件。
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目录的扫描件,书稿电子版和出版合同扫描件。
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或批示)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联系电话:63526258
具体详见附件
科研处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