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实验室体系建设,确保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宛科〔2021〕22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承担并完成了市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委员会主任应是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学术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
4.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500万元以上;
5.申请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重点实验室的责任;每年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一定的运行保障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须有重点学科的支撑。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转制科研院所和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应从事本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5年以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研究开发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年研究开发经费达到销售收入的2%以上。
(二)分类条件
1.学科类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和重点专科医院建设,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面向经济社会的重要领域,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2.企业类重点实验室。依托在市内注册、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完善、创新能力强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以培育和建设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为目标,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现代工程技术和竞争前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
建立量质齐升的实验室建设培育入库机制,摸清实验室建设底数,做好实验室建设评估分析,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入库培育,扩大重点实验室数据库入库规模。
(二)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培育体系
重点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相关部门等,组建一支重点实验室建设培训服务队伍,为创新主体提供精准化培训服务。
(三)强化重点实验室培育服务
加大重点实验室培育力度,针对实验室建设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开展梯度培育和差异扶持。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不断完善实验室建设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提供管理指导、研究能力提升培训、人才培育、学术交流等服务,利用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在线培训、重点辅导、咨询答疑等,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等宣传解读相关支持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点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的高效顺利推进。建立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重点实验室入库遴选机制,制订工作台账,强化指导服务,形成一整套推进工作的制度体系。
(三)确定培育重点。确定一批重点实验室培育对象,作为2023年乃至今后三年重点支持和培育对象,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重点实验室建设高效推进。
四、工作安排
(一)按照《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报送不超过3家,请有意申报者于7月2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提前电话联系5203779371)(附件1/2)一式两份和培育汇总表(附件3)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科技局将对培育对象进行重点服务和现场指导,帮助其尽快达到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标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0377-63526258
电子信箱:nyyzkyc@163.com
附件:1.南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企业类)
2.南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
3.2023年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培育汇总表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