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组织2023年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验收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我委拟于近期委托河南省中医药科研质量控制中心,组织2023年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对象
(一)2023年5月前任务到期或完成计划目标的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其中资助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的课题,及非省直中医单位承担的课题,由省中医药科研质量控制中心组织集中验收;省直中医单位承担的5万元以下的课题,委托课题承担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二)2023年5月前任务到期或完成计划目标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研专项课题。其中资助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的课题,由省中医药科研质量控制中心组织集中验收;5万元以下的课题委托所属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二、验收安排
(一)请各有关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所有符合验收条件的课题进行审查汇总,于5月31日前,以公文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申请验收课题清单》(附件1)。
(二)集中验收采用材料审核与现场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请参加单位报送联系人1名(附件1);有关课题负责人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委托验收由各省直中医单位遵照《细则》和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以公文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告委托验收结果。
三、验收材料
集中验收的课题,需提供:
(一)纸质结项材料,包括《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总结验收报告》(附件2)、原课题任务书正文和验收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要求图文内容清晰易辨,双面打印(复印),白色封面,竖版胶装。
(二)请各课题负责人准备课题总结汇报PPT(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上述材料及电子版交各有关课题承担单位统一汇总。《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总结验收报告》word电子版和课题总结汇报PPT电子版每个课题一个文件夹,标题统一为“课题编号+承担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例:“2019ZY6006 某医院 张三”。上述材料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
电 话: 037763526258
电子邮箱:nyyzkyc@163.com
附件:1.申请验收课题清单
2.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总结验收报告(模板)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