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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4-06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部门: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培育和青年科研人才培养。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年度基金总规模1050万元;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年度基金总规模4300万元,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万元/项)。

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联合资助方获得支持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限报2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继续试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三、受理时间

请登录河南省科技厅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1712:00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份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