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教育厅决定开展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应办理结项而未结项的2020年度高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结项。2019年(含)前立项的项目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二、2021年度和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结项验收是全面考核项目实施质量的关键环节,省教育厅将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项目结项率和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核准2024年度项目申报计划数量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早准备,按照要求按时结项。
四、结项材料及流程、结项条件及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35号要求(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19版见(附件2)。
科研处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