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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南阳市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5-04 】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2年度我市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根据国家、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鉴定

  (一)科技成果鉴定范围

  1、列入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科技计划并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

  2、科技计划外重大科技项目。   

  (二)科技成果鉴定申报要求

  1、申请市级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鉴定

  申请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鉴定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草稿),提供成果鉴定技术资料。。

  2、申请市级医疗卫生类项目鉴定

  (1)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医院等级、床位数、科技人员数量等综合因素,按比例测算,确定各医院申报指标(分配指标另附)。

  (2)申请医疗卫生类成果鉴定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草稿),提供成果鉴定技术资料。上述材料需在6月30日前报送校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至nyyzkyc@163.com.

  3、申请省级科技成果鉴定

       申请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申请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申请汇总表》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草稿)书面文本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报送校科研处,并提供成果鉴定技术资料一套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科技厅审批。

所需材料下载地址:http://www.nysti.ha.cn/2_cgs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