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2014年度在研项目及校级研究所进行中期检查的
通 知
各系(部、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科研项目管理,总结学校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积极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对科研项目跟踪和检查管理,促进学校科研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对研究所及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4 年4月30日以前获得校级以上部门立项的各类在研项目(具体清单见附表)。
2、校级研究所在近期取得的成果。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检查课题的中期进展情况、实验记录和阶段性成果等。
2、经费使用情况:包括上级拨付的经费使用情况和学校配套经费的情况。
3、研究所的检查内容为近期取得的研究成果、参加的学术活动及学术兼职情况。
三、检查安排
1、各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一式两份,连同实验记录、相关阶段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科研处。
2、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检查组,依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上交材料进行现场检查。
3、研究所需要将近期取得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上交科研处,上交近期工作报告一份,并制作PPT进行现场汇报,时间15分钟左右。
四、检查要求
1、研究所及课题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材料报送所在系部。各系部要严格管理,切实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汇总,务必于 2014 年 12月 10日前将执行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
2、凡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所和项目,视为研究所和项目主持人自动放弃研究所和项目的研究工作,学校将取消其三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追回已拨经费。
3、此次检查的结果,并作为今后课题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另:2011年以前的项目请与2014年12月以前结项,逾期学校将不予再报科研经费
科研处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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