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2015年度我校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10 】
  

关于对 2015年度我校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

通     知

 

各系(部、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科研项目管理,总结学校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积极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对科研项目跟踪和检查管理,促进学校科研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对我校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4月30日以前获得校级以上部门立项的各类在研项目(具体清单见附表)。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检查课题的中期进展情况、实验记录和阶段性成果等。 

2、经费使用情况:包括上级拨付的经费使用情况和学校配套经费的情况。 

三、检查安排 

1、各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简称《情况表》)一式两份,连同实验记录、相关阶段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科研处。材料按照《情况表》、成果复印件、实验记录复印件、实验经费票据复印件以及其他复印件顺序装订成一册,随另一份《情况表》、原件装袋上交,袋贴《情况表》第一页,标上在研项目清单序号,原件审验后退回。《情况表》电子版(注明:清单序号+主持人)发科研处邮箱nyyzkyc@163.com。材料上交不全、不清晰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主持人自己负责。

2、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检查组,依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上交材料进行现场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材料报送所在系部。各系部要严格管理,切实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汇总,务必于 2015年 11月30日前将执行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 

2、凡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项目主持人自动放弃项目的研究工作,学校将取消其三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追回已拨经费。 

3、此次检查的结果,并作为今后课题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另:2011年立项项目请于2015年12月以前结项,逾期学校将不予再报科研经费。

科研处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  1.项目清单

2. 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