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现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及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参评条件(见附件1)
2.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1份原件6分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所有表格计算机填写、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发nyyzkyc@163.com,“南阳医专+姓名+全国教科成果”标记,有关证明材料随评审书一起装订成七套,档案袋封面贴评审书第一页。
科研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