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将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能够正常履行职责,能按时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四)具有教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构成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学术委员会由各部门各专业具有正高职级职称的学术领军人组成,其中,不担任学校及党政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三、校学术委员会推选程序和产生办法
(一)按照学术委员任职条件,由各部门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2名,上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研处)。
各系(部、院)、附属医院推荐的人选必须为系(部、院)、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其中,系(部、院)、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应作为候选人推荐。
(二)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对委员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委员推荐上报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学术委员会委员。
(三)召开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会议,根据校长办公会建议名单,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学术委员会主任提名,表决通过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
(二)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推荐酝酿工作,保证有关工作有序、顺利展开。
(三)各部门要确保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于6月17日12:00之前将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单纸质版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nyyzkycxm@163.com。联系电话,63526258。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