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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结项验收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26 】

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结项验收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 年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3〕92号)要求,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结项鉴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诚信、创新原则,着重验收课题最终成果的学术质量。注重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和时代价值,对不同类别课题实行分类评价,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确定鉴定等级,确保结项验收的公平、公正。已被撤项的课题,不得申请结项。

二、成果要求

一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 万字,无成果出版或发表要求。专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 万字,并须按照课题申报文件和《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发表约定数量的相关学术论文,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 字,同时提交3000 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3 万字,并须按照课题申报文件和《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出版学术专著或者发表约定数量和层次的相关学术论文,专著不少于15 万字,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 字,同时提交3000 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 万字,并须按照课题申报文件和《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出版学术专著或者发表约定数量和层次的相关学术论文,专著不少20 万字,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 字,同时提交5000 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

各类别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均不得超过20%。一般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检测由结项申请人自行安排,申请结项时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第三方统一检测。

课题成果作者均须是课题组成员,其中专著须是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 篇为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著作、论文等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需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年度+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资助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免于鉴定的一般课题除按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外,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上发表或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相关学术论文1 篇以上(含),每篇不少于3000 字。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结项,不得申请免鉴定。

三、材料申报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验收实行网络申请审核。“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结项系统”为结项申请验收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课题主持人申请课题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课题申请书》(原课题立项申请文本)。

3.《开题报告》(相关栏目需有关人员手写签字)。

4.《中期报告》(相关栏目需有关人员手写签字)。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无变更者无需提供)

6.《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附件1)。

7.研究报告。为方便成果检索,研究报告首页标题左上方须注明“课题批准号”,标题下方须注明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名称(规范化全称)、主持人和主要参与者姓名,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包含主持人在内的所有课题组成员姓名依序横向连排,姓名与姓名中间用分号隔开(样式见附件2)。

8.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一般课题无需提供)。

9.课题研究期间正式出版的专著、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相关成果材料(非正式出版的结集材料、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等)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专著或材料集的前言、论文的正文、封底等)。

10.成果影响和效益证明(领导批示、成果应用、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建议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11.研究报告复制比检测(查重)报告(机构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需加盖检测机构公章;个人在线检测的需提供信息完整的原文标注报告)。

12.匿名研究报告(专家鉴定用)。报告文本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课题主持人、主要参与者及所在单位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不予鉴定。

平台“课题结项系统”将于2023 年4 月17 日0 时至4 月30日24 时上线开放。结项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填写申请结项信息,并在平台提供的“立项申请材料”“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成果材料”“影响和效益材料”“鉴定评审材料”栏目中逐项提交上述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请。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按上述材料要求做好相关电子文稿准备工作。

除“匿名研究报告”外,上述其他材料还需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纸质版材料应按上述1-11 的顺序统一用A4 纸左侧胶装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3,原则上装订为一本)。一般课题每项提交1 套,专项课题、重点课题和重大招标课题每项提交2 套。研究成果有专著的,另需提交专著原件5 本(套)。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均不退回。

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结项材料报送单位(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在对课题研究的合规性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审核后,于5 月10 日24 时前在平台上完成审核提交。5 月15 日前,材料报送单位完成在纸质材料相应位置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课题类别集中整理并连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 年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起由材料报送单位统一快递至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的结项材料。

 四、鉴定评审及结果公布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采用网上匿名鉴定与会议现场评审相结合、专家个人鉴定与集体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规范性和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由评审专家写出鉴定意见。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对其结项材料进行综合审核、验收,签署审核意见,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省教科规划办制发《结项证书》。

鉴定审核不合格的课题,在研究期限内的,省教科规划办将鉴定意见反馈给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根据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可在第二年申请再次鉴定验收;再次鉴定审核仍未通过的课题,将被终止研究。逾期不申请再次鉴定验收又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再鉴定权利,课题自动终止。被终止课题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资助经费的课题被终止后,其已拨付部分将予以追回。

五、特别注意事项

根据河南省教科院统一要求,今年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首次实行网报与纸质版同时进行模式,申请项目结项(包括去年未结项或者结项未通过)的老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结项准备,尤其是平台开放的时间节点(开放时间4月17日、关闭时间430日)同时根据要求,把项目结项的有关材料以及《汇总表》以WORD文档形式集体打包发送至nyyzkyc@163.com邮箱,同时在5月11前将以上鉴定材料及汇总表纸质本报送科研处统一上报河南省教科规划办,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63526258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评书(2023版).doc

2.课题研究报告文本格式.doc

3.结项材料印装格式.doc

4.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结项坚定申请信息汇总表.d

项目申报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属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二、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采用《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报者应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三、课题申报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根据申报单位类型、教师人数、上年度实际申报数量及结项情况等)。按照放权赋能有关要求,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报指标分配到各省辖市(含所设区)、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各高校、省属中专、厅直属单位(实验学校)。各单位申报代码及指标配额另行通知。第五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每单位限报1项,指标随所属市、县一并通知。

  (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省教科规划办为一级管理单位,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实验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为二级管理单位,省辖市直属单位(学校)、市辖区、非省直管县(市)、高等学校学部(院、系)等为三级管理单位。各级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省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个人平台将于2023年4月1日0时至4月10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非省直管县(市)按照省教科规划办通知的指标配额先行组织线下申报评审,待确定申报课题后再组织网络申报,提交所属省辖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省辖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县(市)课题申报业务的指导,不得调整、挪用指标配额。

  (四)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同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二级管理单位需在2023年4月16日24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省教科规划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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