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22 年度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加快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攻方向,聚焦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卓越成就、实践经验和落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面临的实际问题,努力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科研成果。
(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应着重围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
(四)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高等学校和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部门须有 2 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已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项目主持人本年度不能申报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省教科规划办公布撤项的 2017 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采用《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 7000 字,申报者应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 1-2 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 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 3 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
四、课题申报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根据申报单位类型、教师人数、上年度实际申报数量及结项情况等)。按照放权赋能有关要求,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标分配到各省辖市(含所设区)、济源示范区、县(市)、各高校、省属中专、厅直属学校(单位)。各单位申报代码及指标配额另行通知。第五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名单见“教教科〔2020〕392 号”文件)可不受所在县、市指标限制直接申报,每个基地单位限报 1 项。
(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申请人所在单位、市(县)级管理单位(含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各高校和省属中专、厅直属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省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2年4月1日0时至4月15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1)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 2)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四)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 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市、县级管理单位需在2022年4月25日24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 3)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省教科规划办,并将加盖公章的同版纸质《申报书》和《汇总表》各1 份快递至省教科规划办。
附件.pdf: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
科研处
2022 年 3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