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河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总结活动。“十三五”期间,高校在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人才队伍、体制机制改革、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总结交流高校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功能发挥情况,引导高校加强管理、增强服务、提升能力,推动新时代高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现将报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主要情况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工作主要情况总结
认真总结“十三五”以来学校科技创新工作成效,重点围绕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平台、人才团队、对外合作交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社会服务与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总结做法与经验,列举典型事例,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十四五”学校科技创新工作思路与举措,形成总结报告。报告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学校认可。一般不超过 3000 字。
二、报送先进典型材料
(一)先进典型报送范围:先进集体包括全省设有理、工、农、医四大门类及其相应学科的高校及其直属机构科技管理部门;先进工作者包括全省设有理、工、农、医四大门类及其相应学科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二级学院及直属机构的科研管理人员。
(二)先进典型报送名额:先进集体本科高校限 2 个、专科高校限 1 个;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见附件 1。
(三)各单位推荐先进典型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重点向基层单位和一线科研管理人员倾斜。先进工作者须有适当数量的院(系)科研秘书等工作人员。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各单位认真准备科技创新工作总结报告、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 2)、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 3)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附件 4),于 12 月 1 日上午12点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箱nyyzkyc@163.com。
附件:1.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表 附件.pdf
2.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科研处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