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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3-12 】


各有关单位: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科规划办的相关通知规定。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准确把握评奖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组织、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等,尤其要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切实把真正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推荐出来。

二、根据本届评奖范围的要求,各单位推荐的成果原则上应是规定年限内已获得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参加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三、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负责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资格审核和推荐、报送工作。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四、我校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为4月7日18点,逾期不予受理。要求如下:

1.本届评奖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一个人只限申报一项。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3.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4.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1 份原件6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5.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邮箱nyyzkyc@163.com。发送电子版材料须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全国教科成果评奖+人名”。


 附件.doc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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