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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阳市2011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5-19 】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度我市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鉴定范围

   1、列入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科技计划并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

   2、科技计划外重大科技项目。
  
   (二)科技成果鉴定申报要求

   1、申请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鉴定

   申请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鉴定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书面文本各二份及电子文本,提供成果鉴定技术资料八套。

   2、申请医疗卫生类项目鉴定

   (1)实行限额申报。

   (2)申请医疗卫生类成果鉴定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书面文本各二份及电子文本,提供成果鉴定技术资料十套。
  
  
   科技成果鉴定和报奖资料的要求及表格,均可从南阳科技信息网(成果申报栏)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nysti.ha.cn,6月21日前报送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nyyzkyc@163.com



附件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附件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附件3:科技成果项目简介

                                               南阳医专科研处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