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度我市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鉴定范围
1、列入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科技计划并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
2、科技计划外重大科技项目。 (二)科技成果鉴定申报要求
1、申请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鉴定
申请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类项目鉴定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书面文本各二份及电子文本,提供成果鉴定技术资料八套。
2、申请医疗卫生类项目鉴定
(1)实行限额申报。
(2)申请医疗卫生类成果鉴定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书面文本各二份及电子文本,提供成果鉴定技术资料十套。 科技成果鉴定和报奖资料的要求及表格,均可从南阳科技信息网(成果申报栏)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nysti.ha.cn,6月21日前报送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nyyzky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