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紧密结合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以贯彻国家和我省教育《纲要》的实际问题和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教育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仅供参考,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定。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信用良好。
三、本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实验课题四类。省教育厅预算单位申报立项者,每项重大课题资助1万元、重点课题5千元、实验课题2千元;一般课题经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自筹;非厅属预算单位申报立项者,在结项鉴定时给予经费补贴。
四、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县)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及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本年度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申报承担教育部、省教科规划及以上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今年的课题。
3.凡申报重大课题者,必须主持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申报重点课题者必须主持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一般、实验课题,或者完成过同级别的其它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省教育科学一般课题、实验课题者,应主持并完成过省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校级课题。
五、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示。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规划课题。
六、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为了保障课题研究的严肃性、科学性,避免低水平重复,杜绝抄袭等弄虚作假现象,所有申报课题的论证材料必须进行查新。查新由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办理。联系电话:0371-65838018;联系人:崔少鹏,电子信箱:mcen@163.com。查新由报送单位联系,统一安排。
七、各申报者拟申报课题电子版5月22日前发送科研处nyyzkyc@163.com,由科研处汇总后报送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查新,通过查新的项目方可将申请书及电子文本报送省教科规划办。每项拟申报课题收取300元查新费,不管申报项目最终能否报送省教科规划办,查新费用概不退还。
待查新结果公布后,各单位报送通过查新项目的材料纸质版的截止日期为6月5日。
八、报送材料要求: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文本一式3份,电子稿(Word格式)1份。
九、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经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附件:1、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结项实施办法.doc
2、 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doc
3、 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