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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5-08 】
 

校内各单位:

      为调动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新,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教人字〔1999〕129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的(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一)经厅以上(含厅级)单位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教育研究著作、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外文成果不予受理。

(三)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须经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机关或高等学校推荐。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办理,每项申报成果拟收取查新费300元。

(二)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6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 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电子稿(Word格式)一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即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3份,电子稿(Word格式)发送至nyyzkyc@163.com

3. 每人限报一项,申报者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材料明细在档案袋正面注明。

 附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