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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9-11 】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科专家在咨政育人、学术评价、学术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管理工作水平,现将进一步完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勇于开拓创新。

2、专家库候选人须为高等学校在岗在编人员,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热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和学术道德水平,学风优良,公道正派。

3、除上述基本要求外,推荐人员须符合其他具体遴选条件(见附件1)。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专家库人员工作职责:参加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成果奖的评审工作;推荐参加国家、省、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类有关项目评审、成果奖评审及鉴定等专项工作;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和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参加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政策制定和决策咨询等工作。

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对专家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和信誉评价。对信誉良好的专家予以鼓励;对在工作中违犯学术道德、严重影响评审公正的,经撤销其专家资格。

四、申报要求

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推荐遴选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提高学术评价水平、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所需材料可从河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http://sk.haedu.gov.cn)

各高校请于2014年9月17日之前将上述材料报(寄)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信箱:nyyzkyc@163.com


科研处

2014年9月11日

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人选遴选条件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社科工作管理水平,保证社科专家库人选的整体素质,特制订此遴选条件:

一、凡获得以下任一学术荣誉者可直接推荐:

(1)河南省高校社科年度人物。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3)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5)中原学者;

(6)省优秀专家;

(7)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8)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9)全省百名优秀青年社科理论人才;

(10)河南省高校社科优秀学者;

(1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

(12)高校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

(13)河南省高校社科年度人物。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三条以上者可予以推荐:

(1)必备条件:在本专业权威核心期刊(见附件4)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CSSCI发表5篇以上(体音美类专业达到3篇CSSCI亦可推荐);

(2)科研成果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文库;

(3)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4)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体音美类专业可下调一个等级);

(5)获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体音美类专业可下调一个等级);

(6)获省政府发展研究奖一等奖(体音美类专业可下调一个等级);

(7)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体音美类专业可下调一个等级);

(8)作为第一作者在权威出版社(见附件5)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

(9)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项以上;

(10)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类)一项以上;

(11)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一项以上;

(12)主持省社科规划项目一项以上;

(13)主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大攻关招标项目一项以上;

(14)致力于应用对策研究,其研究成果和建议为国家、省委、省政府采纳(有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或有厅级以上机关的采纳证明);

(15)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委《政策研究》、省教育厅《资政参考》刊载;

(16)所编写教材获得国家精品教材或教育部“十二五”规划教材;

(17)博士毕业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或河南省优秀博士论文。